全校運動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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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時間排序
各單位排序
各項比賽人數 各單位人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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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水上運動會之運動員除應遵守大會之競賽規程、比賽規則及辦法之規定外,應注意下列事項:

一、選手比賽應按時出場,逾時做棄權論,無故棄權,依校規議處。

二、參賽同學請於檢錄處參加檢錄,非比賽選手一律禁止進入,比賽完畢後之運動員須立即退出場外,不得逗留比賽場地。

三、如有他班()冒名頂替出賽情形,經大會查實者取消資格並接受處分。

四、各項運動競賽中,如有身體不適時請勿勉強參加比賽,以免發生意外。

五、競賽時間均在在秩序冊內明確規定,若大會更改賽程時,請依照大會廣播為,請各運動員注意報告(各項目比賽前10-15分鐘開始點名)。

六、各項運動競賽中,如有身體不適時請勿勉強參加比賽,以免發生意外。

七、各項單項比賽不強制規定跳水出發。

八、大隊接力計時決賽,女生棒次為順序前,男生棒次順序為後,各棒次必須入水站在池邊(右側)出發,水中出發(嚴禁跳水出發)

九、各項目獲獎選手,利用全校朝會頒獎,以茲鼓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