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 項 競 賽 報 名 網 頁

依報名時間排序
依單位排序
未填報班級
體育股長登入
比賽規則
裁判手勢
比賽成績 體育組首頁
員林家商三對三籃球賽規則說明

員林家商三對籃球賽規則說明

1.     每場比賽的第一個進攻球權,由兩隊各派一名代表猜拳(剪刀 石頭 ),勝者決定先攻或後攻。每次投球中籃得分後交換控球權。

2.     每場比賽時間限制10分鐘,以先取得15分者為勝隊;若時間終了則以分數較高者為勝隊,平分以三人輪流罰球決勝負。若有人故意拖延比賽,裁判有權延長比賽時間。

3.     `比賽中不得喊暫停, (除非有球員受傷,裁判可以強迫暫停1分鐘.); 死球停止計時錶。

4.     (計分):三分線外投進算3;三分線內投進算2;罰球進算1分。

5.     一方投球進算後,即換另一方發球<罰球時,只有罰最後一球適用>

6.     進攻方需在20秒內投籃觸框,否則判進攻違例。時間由計時判決不得異議。

7.     每次發球時,均需由防守隊摸球,防守隊將球回傳後,代表比賽正式開始。

8.     發球者不可在未經傳球,逕行投籃,違者喪失控球權。

9.     最後的一次罰球,球不進, 比賽繼續進行; 雙方可以搶進攻籃球,進攻方搶到球可直接進攻,防守方搶到球,要回三分線外,才能再進攻。

10. 球出界、犯規、違例及每次的發球,皆以三分線頂端外為「洗發球區」;全場中線為半場比賽的「邊界線」。

11. 球出邊界外、「違例」:走步、兩次運球…..時即換對方發球(沒有籃下三秒限制)。

12. 若有「爭球」情況發生,則以球權輪替方式,輪流持有球權

13. 「犯規」:有一方出手投射時,若遭另一方犯規,即有罰2球機會第二球進算則換對方發球;不進則搶籃板球若不是在出手時遭犯規,則無罰球機會,只有重新洗發球機會。

14. 若一方出手投射時,遭另一方犯規,投出的球進算2分,且可加罰1球(進算則換對方發球,不進則搶籃板球)

15. 個人犯規四次離場,團場犯規超過四次(第五次以後)則罰兩球。

16. 若是因籃板球、火鍋、抄截、對手誤傳…..而獲得交換球權時,不需重新洗發球,只要回三分線(運球的人之雙腳,必須離開三分線內)後,即可直接發動攻勢,若再交換球權後,沒有回三分線就出手投籃。球碰到籃框,即判犯規,換隊發球

 

體運組  編訂2005.3.1